非居民個人所得稅免稅政策是什么?

2021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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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
2021-03-12

 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(guī)定,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,按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其取得數(shù)月獎金或股權激勵,如果也按月征稅,可能存在稅負畸高的問題,從公平合理的角度出發(fā),應允許數(shù)月獎金和股權激勵在一定期間內分攤計算納稅??紤]到非居民個人在一個年度內境內累計停留時間不超過183天,即最長約為6個月,因此,《公告》規(guī)定,非居民個人取得數(shù)月獎金或股權激勵,允許在6個月內分攤計算稅額。既降低了稅負,也簡便易行。

  非居民個人取得數(shù)月獎金的,應按照《公告》規(guī)定計算境內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,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收入合并,按6個月分攤,不減除費用,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。分攤計稅方法,每個非居民個人每一納稅年度只能使用一次。

  非居民個人取得股權激勵的,應按照《公告》規(guī)定計算境內計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額,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收入合并,按6個月分攤,不減除費用,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。非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多筆股權激勵所得的,應當合并計算納稅。

  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或股權激勵所得的,按照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(yōu)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8〕164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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